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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三)原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四)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五)隶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由隶属企业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證复印件;
(七)企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规范的房屋租房合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证件。
办理流程
1.外经委申请
2.工商登记
3.代码登记
4.税务登记
相关费用及时间
项目 |
服务费用 |
时间 |
环境评估报告 (生产型企业需要提供) |
看过现场后确定 |
10个工作日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0 |
|
外资委项目审批 |
0 |
10个工作日 |
工商登记 |
1000 |
5个工作日 |
代码登记 |
500 |
2个工作日 |
*税务登记 |
500 |
1个工作日 |